第一部分 第一节
1.
我不知道我有多久没享受过这样的早晨了:看着太阳从海中升起,看着它渐渐将海水染成蜂蜜酒的金色,同时将更多灿烂的光芒洒向大地。我可以不慌不忙地坐在椅子上,等待着阳光一寸寸向自己移进,这一刻没必要担心怪物们的偷袭与突袭,也和守夜后双眼干涩的苦楚无缘。这才是我想要的日出,这才是我希望的生活。
冒险结束后,我终于从那个该死的环境中解脱出来。我用那趟冒险得来的报酬在盟约城西公园区买了一间宅邸。虽然和周围的巨宅相比,这间建筑只能称得上小屋,但放在我的故乡,这绝对称得上奢侈的豪宅。那是一间有院子的二层小楼,有装有火炉装裱美观的大厅和许多间宽敞的空房,正适合我摆放在战斗中收集的战利品。那间庭院虽然不大,却相当的可爱,我在里面栽种玫瑰与月季,里面还有一棵之前就有的树,树冠直达二楼房间的窗台,我将那间屋子作为我的卧室。不过我对种树和栽花相来不是行家,为此我曾想寄信给达莱恩,请教植物的习性,不过后来想想还是放弃了。达莱恩那套和植物沟通并交上朋友的知识和园艺相差甚远,甚至他可能相当厌恶园艺这种束缚植物自然天性的艺术。而且我也实在不知道一个德鲁伊的地址究竟该投寄哪个邮箱。
这是我有生以来第一个算得上完整的家。它的整理与装修花费了我大量的时间。不过我我对武器的修为意想不到地起到了帮助。起先我用我的长剑加工家俱,修理门板,后来由于不方便就换了锯子,没想到这种从来没用过的玩意儿出乎意料地趁手,很快我就喜欢上了使用这东西做家俱的感觉:和剑与斧子不同,你用这东西不需要考虑力度,因此可以用它做出更加精巧的东西,而且这东西也比那些重家伙们轻得多。这项业余爱好的直接结果就是家里有一半以上的家俱都是我自己做的。不过这样做的一大缺点就是这些粗糙的家俱和这间豪华的房间之间有一种明显的违和感。很多来参观我这位新邻居寒舍的绅士小姐们看到我做的那些东西,都会明显地皱起眉头,同时向我推荐杜法米工匠公会的优良产品,并向我列出了它们的几大优点以及优良的历史。可惜我都婉言谢绝了,对我来说,木匠活不是劳作,而是一种乐趣。我可不希望那些城里的半身人们夺走我这位前英雄小队战士的新战场。
我在海滨公园海岸义务劳动做了一把木椅,这样我每天早上就可以在这地方享受日出的第一缕阳光。这种安逸的感觉简直太好了,让我怀疑自己是不是在做梦。尤其是当前几个月地狱般的经历时不时浮现在我的脑海里时。
每当化脓的伤口、腐烂的尸体、幽暗的地道、摇曳的火炬以及那让我以为永远逃不出去的地下城闯进我的梦里时,我就尽量回想盟约城海边的日出,那温暖的感觉能让我迅速从噩梦中醒来。够了,已经够了。冒险这种事我从来都没想过。所以只要有一次就足够了,我的剑从此将不再染上任何鲜血,管他是人还是怪物,我将激流勇退,作为盟约城的一员荣誉市民度过我的余生。
不过我的剑技倒是从来没有落下,每天仍然要做两三个小时的技击练习。不是因为我还准备重操旧业,而是那简直如同呼吸一样成为我灵魂中无法忘记的一部分。实际上我到达盟约城新居的第一天就把“血牙”埋在了后院土里,不过我第一天夜里就把它挖了出来。因为我发现这家伙简直已经在过去的几年里成为了我的妻子,根本一刻也割舍不下,放下就会思念得要死要活。所以现在我仍然将宝剑时刻佩戴在腰间,这经常引起别人的误会,因为公园区其他的贵族佩戴得都是装饰华丽的礼剑,而杀气腾腾的血牙和它们截然不同。我常常被误会为某个贵族雇佣的保镖或佣兵,搞得到哪里都引来鄙夷的目光。
我和冒险团的其他人已经失去联系很久了,这倒不是因为我的绝情,而是我们的生活太久没有交叉了。朱莉丝以前用她的鸽子来过几封信,闲扯些无关紧要的话题,派因也用他的法术给我传过一回话,不过只是试验他改进的传音术而已,仅仅简单的一句:“嗨,别紧张,也别激动。我是派因,我成功了。”连让我回信的可能性都没有给。这两件事也是两个月以前了,总之,血乌鸦冒险团已经彻底不复存在了。
有时,我也会怀念以前的朋友,想知道他们后来的生活如何。不知是和我一样用佣金过上了日常的生活,还是继续延续自己的冒险旅程。我想多半是后者。我对自己心知肚明,我是血乌鸦中最没志气的一位,我之前参与冒险完全出于偶然,所以冒险结束后回归日常生活也是必然。我对成为英雄的梦想毫无兴趣,野心比胆结石还是小。所以,我很清楚,我再见面的可能性实在不大了。
这很遗憾,但往好的地方想,血乌鸦从来不适合我,我的离开对我来说还算是个成全。那是个过于嘈杂的环境。朱莉丝成天缠着我,派因浑身消毒水味,达莱恩终日不知所云,欧斯特总拿我开玩笑,葛路平时和我相处还不错,在战场上却好几次差点把我连敌人一起砍了……我的性格和我的朋友们实在区别太大了。虽然我很喜欢他们,但我清楚,我不可能和这些人融洽太久,我也不是那种能将一生托付给冒险生涯的人。我的生活在宁静的村庄,在大都会,在盟约城,就在现在的这里。我心满意足。
我不知道我有多久没享受过这样的早晨了:看着太阳从海中升起,看着它渐渐将海水染成蜂蜜酒的金色,同时将更多灿烂的光芒洒向大地。我可以不慌不忙地坐在椅子上,等待着阳光一寸寸向自己移进,这一刻没必要担心怪物们的偷袭与突袭,也和守夜后双眼干涩的苦楚无缘。这才是我想要的日出,这才是我希望的生活。
冒险结束后,我终于从那个该死的环境中解脱出来。我用那趟冒险得来的报酬在盟约城西公园区买了一间宅邸。虽然和周围的巨宅相比,这间建筑只能称得上小屋,但放在我的故乡,这绝对称得上奢侈的豪宅。那是一间有院子的二层小楼,有装有火炉装裱美观的大厅和许多间宽敞的空房,正适合我摆放在战斗中收集的战利品。那间庭院虽然不大,却相当的可爱,我在里面栽种玫瑰与月季,里面还有一棵之前就有的树,树冠直达二楼房间的窗台,我将那间屋子作为我的卧室。不过我对种树和栽花相来不是行家,为此我曾想寄信给达莱恩,请教植物的习性,不过后来想想还是放弃了。达莱恩那套和植物沟通并交上朋友的知识和园艺相差甚远,甚至他可能相当厌恶园艺这种束缚植物自然天性的艺术。而且我也实在不知道一个德鲁伊的地址究竟该投寄哪个邮箱。
这是我有生以来第一个算得上完整的家。它的整理与装修花费了我大量的时间。不过我我对武器的修为意想不到地起到了帮助。起先我用我的长剑加工家俱,修理门板,后来由于不方便就换了锯子,没想到这种从来没用过的玩意儿出乎意料地趁手,很快我就喜欢上了使用这东西做家俱的感觉:和剑与斧子不同,你用这东西不需要考虑力度,因此可以用它做出更加精巧的东西,而且这东西也比那些重家伙们轻得多。这项业余爱好的直接结果就是家里有一半以上的家俱都是我自己做的。不过这样做的一大缺点就是这些粗糙的家俱和这间豪华的房间之间有一种明显的违和感。很多来参观我这位新邻居寒舍的绅士小姐们看到我做的那些东西,都会明显地皱起眉头,同时向我推荐杜法米工匠公会的优良产品,并向我列出了它们的几大优点以及优良的历史。可惜我都婉言谢绝了,对我来说,木匠活不是劳作,而是一种乐趣。我可不希望那些城里的半身人们夺走我这位前英雄小队战士的新战场。
我在海滨公园海岸义务劳动做了一把木椅,这样我每天早上就可以在这地方享受日出的第一缕阳光。这种安逸的感觉简直太好了,让我怀疑自己是不是在做梦。尤其是当前几个月地狱般的经历时不时浮现在我的脑海里时。
每当化脓的伤口、腐烂的尸体、幽暗的地道、摇曳的火炬以及那让我以为永远逃不出去的地下城闯进我的梦里时,我就尽量回想盟约城海边的日出,那温暖的感觉能让我迅速从噩梦中醒来。够了,已经够了。冒险这种事我从来都没想过。所以只要有一次就足够了,我的剑从此将不再染上任何鲜血,管他是人还是怪物,我将激流勇退,作为盟约城的一员荣誉市民度过我的余生。
不过我的剑技倒是从来没有落下,每天仍然要做两三个小时的技击练习。不是因为我还准备重操旧业,而是那简直如同呼吸一样成为我灵魂中无法忘记的一部分。实际上我到达盟约城新居的第一天就把“血牙”埋在了后院土里,不过我第一天夜里就把它挖了出来。因为我发现这家伙简直已经在过去的几年里成为了我的妻子,根本一刻也割舍不下,放下就会思念得要死要活。所以现在我仍然将宝剑时刻佩戴在腰间,这经常引起别人的误会,因为公园区其他的贵族佩戴得都是装饰华丽的礼剑,而杀气腾腾的血牙和它们截然不同。我常常被误会为某个贵族雇佣的保镖或佣兵,搞得到哪里都引来鄙夷的目光。
我和冒险团的其他人已经失去联系很久了,这倒不是因为我的绝情,而是我们的生活太久没有交叉了。朱莉丝以前用她的鸽子来过几封信,闲扯些无关紧要的话题,派因也用他的法术给我传过一回话,不过只是试验他改进的传音术而已,仅仅简单的一句:“嗨,别紧张,也别激动。我是派因,我成功了。”连让我回信的可能性都没有给。这两件事也是两个月以前了,总之,血乌鸦冒险团已经彻底不复存在了。
有时,我也会怀念以前的朋友,想知道他们后来的生活如何。不知是和我一样用佣金过上了日常的生活,还是继续延续自己的冒险旅程。我想多半是后者。我对自己心知肚明,我是血乌鸦中最没志气的一位,我之前参与冒险完全出于偶然,所以冒险结束后回归日常生活也是必然。我对成为英雄的梦想毫无兴趣,野心比胆结石还是小。所以,我很清楚,我再见面的可能性实在不大了。
这很遗憾,但往好的地方想,血乌鸦从来不适合我,我的离开对我来说还算是个成全。那是个过于嘈杂的环境。朱莉丝成天缠着我,派因浑身消毒水味,达莱恩终日不知所云,欧斯特总拿我开玩笑,葛路平时和我相处还不错,在战场上却好几次差点把我连敌人一起砍了……我的性格和我的朋友们实在区别太大了。虽然我很喜欢他们,但我清楚,我不可能和这些人融洽太久,我也不是那种能将一生托付给冒险生涯的人。我的生活在宁静的村庄,在大都会,在盟约城,就在现在的这里。我心满意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