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第三节
3.
相见不如怀念。上文提到过,我依然思念着那些冒险团的朋友们,可当朱莉丝出现在我面前时,我的思念之情一扫而空——见鬼,你这家伙以前不是神出鬼没的吗?怎么还不消失掉!
在稀里糊涂的状态下,我为朱莉丝准备了食物。这家伙惊人的食量一如往前,将家里的存粮一扫而空,记得她以前说过,游荡者工作的大热量消耗需要高卡路里食物。
“这个城市还真是大耶。”当时朱莉丝用边吃边从牙缝里挤出的声音说:“嗨,如果是以前的自由身,我一定要来个日盗百户,夜走千家,好好惩戒一下这帮警惕感不足的老爷们。”
我合上双眼,又睁开,看到朱莉丝还坐在椅子上大咬大嚼,可见的确不是幻觉。接着,她的小拳头砸在我脑袋上的感觉更应证了这一点。
“喂,我说我的新任大老爷,这三个月的生活是把你变聋了变哑了还是变傻了?朱莉丝小姐就在你面前,怎么一言不发啊!”
这三个月的生活已经完全改变了我脑海中一些常用词的词义。比如“小姐”一词,我已经彻底将它等同于那些长裙及地温文有礼的上流淑女们了。而眼前的朱莉丝,对现在的我来说,完全是从异界冲出来的怪物,让我根本无法适从。和小姐一词更是毫不搭边。
望着眼前这个身材娇小的女性游荡者,我仿佛一个分离了十年的故人一般,费力才将她的资料从大脑中调出来。
朱莉丝虽然和我们相处了很久了,但她的背景对于我们来说仍有许多谜团。这很自然,因为她是个游荡者,所有游荡者的过去都不光彩,所有游荡者的过去都暧昧不清,也没有多少人好奇到打听一个游荡者的过去的程度。我们只知道,她是个孤儿,父母双亡,在贫民区的贼窝里长大。她的故乡有许多手脚不灵便的老贼收留一些无家可归的孩子,将他们培养成小偷,逼着他们出去偷东西,朱莉丝就是这群不幸孩子中的一员。拜她如黑猫般矫捷娇小的身姿所赐,她的技艺很快超过了师傅,迅速地摆脱了老家伙的魔掌。后来,她开始单干,做下许多起大案。独行贼“黑猫”的称号于当地盛极一时,有钱人纷纷聘请佣兵保护自己的宅院。或许是由于厌倦,更可能是由于过于招摇根本混不下去了,她决定走上冒险者的道路,于是当时人手紧缺的血乌鸦就多了一名新成员。
关于朱莉丝还有许多传闻,比如她母亲是个妓女,朱莉丝以前也试过这个行当,不过第一次工作就将客人的鸟残忍割下之类的。不过这些传闻不管真实与否都只是证明了这个女人是个大麻烦而已。
在我看来,朱莉丝根本就是个麻烦的化身。虽然血乌鸦的成就有一部分归功于她卓绝的盗贼功夫,但血乌鸦的麻烦有一多半都是这家伙惹的。朱莉丝就像只野猫一样倨傲不逊,难以约束,带着她我们尽量绕开城市宿营,否则一旦住宿旅店第二天肯定会满城风雨地传出许多新闻。而且朱莉丝的对头出乎意料的多,事实上只要是底层的游荡者基本都是她的敌人,被她骗过偷过的人(包括大量同行)难以计数。新仇旧恨我们替她摆平了不少,可如果现在带着她在大街上逛仍然铁定会遇到一个欲杀我们后快的难缠家伙,而我现在仍然在祈祷没有人知道她在我的房子里,否则可能晚上我回来就会被按在门锁上的陷阱当场杀死。
“小子,你准备发呆发到什么时候?”朱莉丝已经将所有食物解决完毕,心满意足地躺在我的椅子上,将脚翘在桌子上发呆……见鬼,我忘记世界上还存在这种女人有多久了?
在勉强接受了朱莉丝拜访我家这个现实后,我终于恢复了语言功能,第一句话我直奔主题。
“我说,你为什么会在这个地方出现啊。”
“唉呀,可怜的小子。你不知道你亲爱的朱莉丝小姐现在已经是盗贼公会的人了。那些该死的老头子由于鸡毛蒜皮的小事夺走了朱莉丝小姐的自由,现在她来此——嗯哼,是为了执行公会的任务。小子,明白了没有?”
直到现在,我还不能习惯朱莉丝说话的方式。
朱莉丝的声线是完美的女性声调,甚至听起来很可爱。但是,从这张嘴里吐出的每个字都离可爱相去甚远。朱莉丝的腔调带着一种从贼窝里带来的粗鄙,那种脏兮兮的感觉是怎么改也改不掉的。而朱莉丝的用词同样继承了贼窝老大的特征,对我从来只叫“小子”,虽然她自己可能都没过二十。她的用语掺和了男性和女性两种特点,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朱莉丝小姐式腔调。
“你那是罪有应得。”说起来,听说这位放荡不羁的游荡者终于加入了盗贼公会,我反而松了口气。这样朱莉丝大概会稍稍约束一下自己的行为吧?那些满世界的仇家也会看在公会的面子上放她一马。
盗贼公会可不是盗贼的公会这么简单,它是个买卖情报的交易网。王国的阴影里终日塞满了成千上万探听情报的盗贼,据说连国王的内裤什么颜色也逃不出盗贼公会的法眼。因此,出于对情报共同的需要,社会各层都对盗贼公会有那么些敬意,遇到些司法问题也大多会放公会里的盗贼一马。朱莉丝加入了盗贼公会,虽然对她来说是极不情愿,但起码能得到充足的保护,不用担心太早横死街头。
不过我担心她不可能在纪律严明的公会中呆的太久,因为她根本不是那种能约束自己的人。果然,她下面的谈话充斥了对公会的牢骚与不满,浑然忘记公会内部事宜是不能对外部人员透露的。很遗憾,这段有趣的内容我不能在这里记下。
在这段艰难的谈话终于结束后,这位城市阴影下诞生的疯姑娘准备告辞。我也大大地松了一口气——谢天谢地,朱莉丝这次似乎不准备把我拖进麻烦里。说实话,这是很少见的情况。
不过出于“职业习惯”,她还是在离去之前绕着大厅贼眉鼠眼地扫视了一圈。突然,她的目光落在了我辛苦购置的晚礼服上,眼睛立即冒出了炽热的光,仿佛在她脑子里的什么东西被引燃了。
“哇,小子!”她兴奋地尖叫了起来:“你该不会去……该不会去参加……*****吧?”她的声音由于莫名的激动断断续续,我开始有不好的预感了。
我解释说那是一个正式的舞会,是上流人士一个无聊的仪式,有许多年轻的小姐会在那天夜里初登社交舞台。总之,那些小姐是和所谓的朱莉丝小姐不同的人。
本以为这套说辞会将朱莉丝眼中的火光熄灭,可它们却越燃越旺,简直要喷出来把我点着了——至高神啊,千万不要!
“我也想参加!”朱莉丝像小孩子一样高叫起来:“嗨,就像小时候的谷仓聚会一样,有趣极了,让人想起童年啊!小子,你朱莉丝大姐头要参加!”
我告诉她,这是不可能的。因为只有受邀请的人才能参加。而只有受过正式教育,懂得社交礼仪,会跳舞的人才能参加。
“那太偏心了!”朱莉丝不满地撅起嘴:“凭什么你这种呆头鹅也可以参加啊!”
我跟她解释了我这几个月为融入上流社会所做的努力,并且忽略了自己不会跳舞这个事实。
“哎,这也没关系,毕竟我也是血乌鸦的一员啊。”但是不幸的是,朱莉丝的兴头丝毫没有衰减的势头,反而越燃越旺,而且逐渐从兴奋倾向歇斯底里:“可恶!凭什么那些黄毛丫头就可以参加,而朱莉丝小姐却不行!‘贞洁的少女’?哼,小子,你大姐头也是少女,而且我也会跳舞!”
说着,她随身摆了几个舞步,姿势不堪入目,极其淫荡,我有些相信以前的割鸟传说了。
冒着冷汗制止她后,我问:“你从哪里学到这些的?”
她的脸一红,仿佛想到了什么难堪的事,不过旋即杏眼圆瞪:“切!要你管!朱莉丝小姐既然要参加,就绝对不会缺席!”
我的冷汗开始如雨般坠落,心中向至高神祈祷,千万不要让这次舞会因为这个疯女人而搅和。血乌鸦的荣耀千万不要因为一名游荡者而荡然无存。总之,我下定决心,赌上血乌鸦冒险团的荣耀,我一定要将她于此时说服。
相见不如怀念。上文提到过,我依然思念着那些冒险团的朋友们,可当朱莉丝出现在我面前时,我的思念之情一扫而空——见鬼,你这家伙以前不是神出鬼没的吗?怎么还不消失掉!
在稀里糊涂的状态下,我为朱莉丝准备了食物。这家伙惊人的食量一如往前,将家里的存粮一扫而空,记得她以前说过,游荡者工作的大热量消耗需要高卡路里食物。
“这个城市还真是大耶。”当时朱莉丝用边吃边从牙缝里挤出的声音说:“嗨,如果是以前的自由身,我一定要来个日盗百户,夜走千家,好好惩戒一下这帮警惕感不足的老爷们。”
我合上双眼,又睁开,看到朱莉丝还坐在椅子上大咬大嚼,可见的确不是幻觉。接着,她的小拳头砸在我脑袋上的感觉更应证了这一点。
“喂,我说我的新任大老爷,这三个月的生活是把你变聋了变哑了还是变傻了?朱莉丝小姐就在你面前,怎么一言不发啊!”
这三个月的生活已经完全改变了我脑海中一些常用词的词义。比如“小姐”一词,我已经彻底将它等同于那些长裙及地温文有礼的上流淑女们了。而眼前的朱莉丝,对现在的我来说,完全是从异界冲出来的怪物,让我根本无法适从。和小姐一词更是毫不搭边。
望着眼前这个身材娇小的女性游荡者,我仿佛一个分离了十年的故人一般,费力才将她的资料从大脑中调出来。
朱莉丝虽然和我们相处了很久了,但她的背景对于我们来说仍有许多谜团。这很自然,因为她是个游荡者,所有游荡者的过去都不光彩,所有游荡者的过去都暧昧不清,也没有多少人好奇到打听一个游荡者的过去的程度。我们只知道,她是个孤儿,父母双亡,在贫民区的贼窝里长大。她的故乡有许多手脚不灵便的老贼收留一些无家可归的孩子,将他们培养成小偷,逼着他们出去偷东西,朱莉丝就是这群不幸孩子中的一员。拜她如黑猫般矫捷娇小的身姿所赐,她的技艺很快超过了师傅,迅速地摆脱了老家伙的魔掌。后来,她开始单干,做下许多起大案。独行贼“黑猫”的称号于当地盛极一时,有钱人纷纷聘请佣兵保护自己的宅院。或许是由于厌倦,更可能是由于过于招摇根本混不下去了,她决定走上冒险者的道路,于是当时人手紧缺的血乌鸦就多了一名新成员。
关于朱莉丝还有许多传闻,比如她母亲是个妓女,朱莉丝以前也试过这个行当,不过第一次工作就将客人的鸟残忍割下之类的。不过这些传闻不管真实与否都只是证明了这个女人是个大麻烦而已。
在我看来,朱莉丝根本就是个麻烦的化身。虽然血乌鸦的成就有一部分归功于她卓绝的盗贼功夫,但血乌鸦的麻烦有一多半都是这家伙惹的。朱莉丝就像只野猫一样倨傲不逊,难以约束,带着她我们尽量绕开城市宿营,否则一旦住宿旅店第二天肯定会满城风雨地传出许多新闻。而且朱莉丝的对头出乎意料的多,事实上只要是底层的游荡者基本都是她的敌人,被她骗过偷过的人(包括大量同行)难以计数。新仇旧恨我们替她摆平了不少,可如果现在带着她在大街上逛仍然铁定会遇到一个欲杀我们后快的难缠家伙,而我现在仍然在祈祷没有人知道她在我的房子里,否则可能晚上我回来就会被按在门锁上的陷阱当场杀死。
“小子,你准备发呆发到什么时候?”朱莉丝已经将所有食物解决完毕,心满意足地躺在我的椅子上,将脚翘在桌子上发呆……见鬼,我忘记世界上还存在这种女人有多久了?
在勉强接受了朱莉丝拜访我家这个现实后,我终于恢复了语言功能,第一句话我直奔主题。
“我说,你为什么会在这个地方出现啊。”
“唉呀,可怜的小子。你不知道你亲爱的朱莉丝小姐现在已经是盗贼公会的人了。那些该死的老头子由于鸡毛蒜皮的小事夺走了朱莉丝小姐的自由,现在她来此——嗯哼,是为了执行公会的任务。小子,明白了没有?”
直到现在,我还不能习惯朱莉丝说话的方式。
朱莉丝的声线是完美的女性声调,甚至听起来很可爱。但是,从这张嘴里吐出的每个字都离可爱相去甚远。朱莉丝的腔调带着一种从贼窝里带来的粗鄙,那种脏兮兮的感觉是怎么改也改不掉的。而朱莉丝的用词同样继承了贼窝老大的特征,对我从来只叫“小子”,虽然她自己可能都没过二十。她的用语掺和了男性和女性两种特点,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朱莉丝小姐式腔调。
“你那是罪有应得。”说起来,听说这位放荡不羁的游荡者终于加入了盗贼公会,我反而松了口气。这样朱莉丝大概会稍稍约束一下自己的行为吧?那些满世界的仇家也会看在公会的面子上放她一马。
盗贼公会可不是盗贼的公会这么简单,它是个买卖情报的交易网。王国的阴影里终日塞满了成千上万探听情报的盗贼,据说连国王的内裤什么颜色也逃不出盗贼公会的法眼。因此,出于对情报共同的需要,社会各层都对盗贼公会有那么些敬意,遇到些司法问题也大多会放公会里的盗贼一马。朱莉丝加入了盗贼公会,虽然对她来说是极不情愿,但起码能得到充足的保护,不用担心太早横死街头。
不过我担心她不可能在纪律严明的公会中呆的太久,因为她根本不是那种能约束自己的人。果然,她下面的谈话充斥了对公会的牢骚与不满,浑然忘记公会内部事宜是不能对外部人员透露的。很遗憾,这段有趣的内容我不能在这里记下。
在这段艰难的谈话终于结束后,这位城市阴影下诞生的疯姑娘准备告辞。我也大大地松了一口气——谢天谢地,朱莉丝这次似乎不准备把我拖进麻烦里。说实话,这是很少见的情况。
不过出于“职业习惯”,她还是在离去之前绕着大厅贼眉鼠眼地扫视了一圈。突然,她的目光落在了我辛苦购置的晚礼服上,眼睛立即冒出了炽热的光,仿佛在她脑子里的什么东西被引燃了。
“哇,小子!”她兴奋地尖叫了起来:“你该不会去……该不会去参加……*****吧?”她的声音由于莫名的激动断断续续,我开始有不好的预感了。
我解释说那是一个正式的舞会,是上流人士一个无聊的仪式,有许多年轻的小姐会在那天夜里初登社交舞台。总之,那些小姐是和所谓的朱莉丝小姐不同的人。
本以为这套说辞会将朱莉丝眼中的火光熄灭,可它们却越燃越旺,简直要喷出来把我点着了——至高神啊,千万不要!
“我也想参加!”朱莉丝像小孩子一样高叫起来:“嗨,就像小时候的谷仓聚会一样,有趣极了,让人想起童年啊!小子,你朱莉丝大姐头要参加!”
我告诉她,这是不可能的。因为只有受邀请的人才能参加。而只有受过正式教育,懂得社交礼仪,会跳舞的人才能参加。
“那太偏心了!”朱莉丝不满地撅起嘴:“凭什么你这种呆头鹅也可以参加啊!”
我跟她解释了我这几个月为融入上流社会所做的努力,并且忽略了自己不会跳舞这个事实。
“哎,这也没关系,毕竟我也是血乌鸦的一员啊。”但是不幸的是,朱莉丝的兴头丝毫没有衰减的势头,反而越燃越旺,而且逐渐从兴奋倾向歇斯底里:“可恶!凭什么那些黄毛丫头就可以参加,而朱莉丝小姐却不行!‘贞洁的少女’?哼,小子,你大姐头也是少女,而且我也会跳舞!”
说着,她随身摆了几个舞步,姿势不堪入目,极其淫荡,我有些相信以前的割鸟传说了。
冒着冷汗制止她后,我问:“你从哪里学到这些的?”
她的脸一红,仿佛想到了什么难堪的事,不过旋即杏眼圆瞪:“切!要你管!朱莉丝小姐既然要参加,就绝对不会缺席!”
我的冷汗开始如雨般坠落,心中向至高神祈祷,千万不要让这次舞会因为这个疯女人而搅和。血乌鸦的荣耀千万不要因为一名游荡者而荡然无存。总之,我下定决心,赌上血乌鸦冒险团的荣耀,我一定要将她于此时说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