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8.奇妙宝藏(3/10)(第2/3 页)

黄金渔场 全金属弹壳 520 字 2024-02-22 13:23:29

来,一道身影猛然掠了过来,接着‘噗通’一声闷响。一只花花绿绿的披肩榛鸡被扔在了地上。

披肩榛鸡和秦时鸥以前抓的花尾榛鸡是同类,但相比傻乎乎的后者,披肩榛鸡精明警惕的多。一有风吹草动立马藏起来,很难捕捉。

扔下披肩榛鸡的是小布什,它得意洋洋的在天空中盘旋几圈,收拢羽翼蹲在了秦时鸥的肩膀上。

小布什和尼米兹做事都很有数,它们不管落在秦时鸥肩膀还是手臂上,都会轻轻抓着他。否则秦时鸥的肩膀早烂了。

看到这只披肩榛鸡,秦时鸥乐坏了。他一把将小布什抱着举到眼前,哈哈笑道:“好孩子,你竟然会给家里抓野味了?真棒!真是太棒了!”

尼米兹无法抓捕兔子野鸡之类,这和它的下肢力量有关,大军舰鸟的爪子比较柔弱没什么力量,高速扑击下不敢抓野兽,否则野兽挣扎可能折断它们的爪子。

白头鹰就没有这个担忧了,它们是海陆空三吃,爪子力量的强大在禽类中名排榜首!

禽类无法做出表情,因为它们面部肌肉不具有横向抽动的能力,这样小布什看上去老是很严肃凶悍,标准的高冷姿态。

秦时鸥挠了小布什一会,喜滋滋的将披肩榛鸡放入了冰箱里。

晚上薇妮回来,秦时鸥拿出来给她看,说这是小布什抓回来的。

薇妮也惊喜的很,她娇笑着将小布什抱在膝盖上帮它顺着毛,夸奖它有出息,同时眼神不断瞥熊大,意思是你个胖子光会嘚吧嘚的吃,连小布什都比不上。

熊大才不在意别人的看法,反正他脸皮厚,这会它抽动鼻头,向往的看着厨房,秦时鸥正在炖披肩榛鸡。

榛鸡是味道很好的野味,不管烤烧炖炒都不错,当然最好的还是炖着喝汤,香味浓郁且营养丰富。

晚餐的时候小布什就成了英雄,因为所有人——奥尔巴赫、四个孩子和秦时鸥、薇妮都喝到了榛鸡汤,虎豹熊狼四小则跟着啃了鸡骨头,这自然是它的功劳。

被一行人轮流夸赞了一遍,小布什骄傲的炸起了毛,熊大吃饱了趴在它旁边,它很不乐意,用弯钩一样的嘴啄熊大让它起开,似乎和懒惰的熊大待在一起降低了它逼格一样。

美美的喝了榛鸡汤,第二天秦时鸥和薇妮就去了纽约,这次还是比利来接的他,开着一辆崭新的奥迪r8公路轿跑,身边的姑娘换成了又一个身材火辣的小模特。

“你之前那款大路虎呢?”秦时鸥问道。

比利摆摆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