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6章 被摧折的小花(2)(第2/4 页)

1号重案组毛德远 毛德远 603 字 2024-02-18 14:10:17

情分析会,1号重案组的三位成员和刑警队的四个成员,共七人,组成李香案的专案组,由朱钢任组长,吴江任副组长,称为8·15案,案件一般都由案发时间为名而立的。

因为1号重案组的成员没有参与勘查现场,罗进也已经回省城,没有参与尸检,所以,朱钢首先把现场勘查的情况介绍一下:“案发现场是比较光滑的水泥地,我们从地上提取出6种新鲜的鞋印,经初步排查,其中一种鞋印属于死者的爷爷李同田的,还有一种鞋印属于村主任门德清的,我们可以暂时排除他俩的嫌疑。

“另外四种鞋印不知是谁的,所以,我们必须找出这四个鞋印的主人,凶手应该是这四个中的一个或者两个人。我们死者的床架上、笔盒上、镜子上等处提取出19种不同的指纹,因为这19种指纹都很清晰,所以无法确定哪种指纹是新鲜或者是有价值的。

“从指纹上去排查的工作量很大,我认为应该以排查鞋印为主,以排查指纹为铺。吴哥,你觉得如何?”

朱钢站在索尼投影仪面前,用激光笔照着银屏上的鞋印照片和指纹照片说。

“朱队的思路很好,先定下侦察方向,力才有地方使,但是最重要的是要找出谁有杀李香的动机,再以鞋印和指纹作为证据,把凶手送上法庭……郑法医,你把尸检结果说一说吧。”吴江转过头来问郑祖华。

“尸检结果和初步检查的判断是相同的,为机械性窒息死亡。我们知道机械性窒息主要有几种方式:勒死、缢死、溺死、闷死、哽死、捂死、扼死,以及胸腹腔受压和体位性窒息。

“根据现场情况和调查情况,溺死、闷死、哽死、胸腹腔受压和体位性窒息都不符合,那么就只剩下勒死、缢死、捂死和扼死这四种可能。因为尸体内部特点是:血液呈暗红色流动状;右心、肝... -->>最新章节!

右心、肝、肾等内淤血,内脏器官浆膜和粘膜下点状出血等,我判断死者为捂死或者闷死,脖子没有伤痕,不存在勒死、缢死、哽死和扼死的可能。”

“如果是闷死,凶手应该是用被子和枕头之类的东西作凶器,死者的口鼻上有没有纤维或者丝棉之类的物质?”

“我检查过了,没有,所以,我猜测应该为捂死。”

“假如是捂死,应该会在死者的口鼻留下凶手的皮屑吧?”

“不一定,如果死者没能力张开嘴咬凶手的手,就不可能留下皮屑,死者口鼻上也没留下凶手的指纹,所以,我觉得凶手非常狡猾,这个案子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