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家,都拥有远超其他大族的历史。
所以蔷薇在北川的地位也是根深蒂固,无法动摇。
蔷薇家族所在的地方也叫蔷薇庄园,豪华,富有,这里的一切充满了高贵与奢华,拥有极为浓重的历史风韵。
建筑古老,但风格优美,哥特式建筑群落,高尖直,白色的墙壁,金色的窗沿,绘有彩色画的窗子。
建筑风格充满了神圣的气息,真是让人有些不理解为何居住在这样充满神圣气息的庄园之中的蔷薇本家之人,会被传说是吸血鬼的后代。
庄园中有很多奴仆,大多都是一些金色头发的女仆,她们身穿整洁的女仆装,手里拿着工具,有的在扫地上的落叶,有的在修剪庄园里的植物。
有的则是抱着一盆厚厚的衣服,从一条小路匆匆走过。
既然是叫蔷薇庄园,那么这里最多的植物,便是蔷薇花。
北川的天气一直很寒冷,即使是大太阳出来,也需要穿上厚厚的布衫,不过强风与干燥的天气倒是造成了庄园的地面很干净,没有一丝灰尘,落叶很多,如果不主动打扫的话,很快就会铺满地面。
而蔷薇家的人显然也是认识史密斯的,对于这个为了蔷薇家,不惜得罪蔷薇大小姐的情义之人,他们是怀有敬意的,不过尊敬是尊敬,要是让他们去帮助史密斯,那就另说。
这不是说他们冷血,只能说他们各自有各自的苦衷。
立场不同,只能扮演对应的角色。
在一位身穿管家衣服的俊朗大叔的带领下,常乐与史密斯来到了蔷薇家的待客厅,这里是一处富丽堂皇的大厅。
蔷薇家的装修风格极尽气质堆积,厚重,高贵,来到大厅,很容易就会被周围的家具吸引走目光。
而一来到这里,常乐倒是被站在大厅之中的某道身影所吸引。
他便是蔷薇家族的大管家,一位白发苍苍,却依旧身姿挺拔的老人。
他看到了过来的史密斯与常乐,看到史密斯的狼狈模样,他的眼中有些歉意浮现,而看到史密斯身边的常乐时,他又有些惊讶了。
在过来之前,史密斯特地带常乐去换了一身执事服装,头发也有好好的打理,梳成一侧大背头,一侧长刘海。
精神的执事服,俊美的长相,以及不时流露出的些许高贵气质,不得不说,常乐给了他眼前一亮的感觉。
这个年轻人,比他之前见到的那几个还要英俊的多。
不过,他可并不敢保证常乐能够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