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章 罗普岛(十七)(第2/6 页)

了自己的身躯,就好像脚的数量翻了无数倍的蜘蛛一样冲了过来。一路上,挡在它前方的树木统统都因它的疯狂突进而惨遭连根拔起。我感觉追在后面的仿佛不是恶魔,而是十几台逢树拆树的大型工程机器。

虽然体积庞大且沉重,但是它的速度却不缓慢;或者说,正因为它的体积足够庞大,所以才会使它只要移动一下就相当于我跑出十几步。好在沿途的树木起到了障碍物的效果,尽管它有着将挡路的障碍物统统连根拔起的强大气势,可障碍物也确实减缓了它的移动速度。饶是如此,我也觉得自己一时半会无法摆脱它。

与这种对手正面对抗可谓是最下策,相当于自寻死路,我能做的也就只有逃跑。

思考起来,该怎么逃跑?

如果是以逃跑为第一优先目的,那么首先应该尝试的就是丢弃号角,因为它看上去就是因为号角才会追逐我的。可号角是我们离开罗普岛的必需道具,我们这一次的行动也是以号角为目标而展开的,在这里丢掉它就是本末倒置了。必须思考其他对策。

我不由得想起了上一次与头狼维克多的追逐战。

眼下的情况与那次真是太相似了。同样是不能正面对抗的强敌,同样是怀揣绝对不能丢掉的重要道具,同样是逃不掉就会死的追逐战……而这一次,能在关键时刻拯救我的伙伴已经不在了,就算是幸平和罗佩也不可能在这种情况下为我提供什么帮助。

能依靠的只有自己。

一分钟之后,我跑出了至少一公里,与食人族集落彻底拉远了距离。

在集落中尚且有火光照明,可在这里却只有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为了能够看清前方,不至于撞在树干上,我不得不拿出手机,打开手电筒应用照亮前方。这不是守秘人给予的黑色手机,而是这个世界的宁海随身携带的一般手机。

后方,恶魔依旧对我紧追不舍。

说起来,我拿着手机照明,会不会反而给它提供了目标?我的意思是,既然附近这么黑暗,那么只要我关掉了照明,它也不见得能够看到我才对。

我抽空向后看了一眼。

黑暗中,长满它全身的每一只眼睛都放出了犹如猫科动物的双眼一般的光亮。

眼睛会发亮,说明能聚焦夜间环境中所剩无几的光线,这是夜视能力的证明。我立即打消了关闭照明的念头。既然对手有夜视能力,那么我即使关闭了照明,会受到黑暗干扰的也就只有我一个人而已。

冷不丁地,恶魔举起了一条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