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这就是所谓的“喜欢”的话,那么喜欢上别人的这件事就太恶劣了。
还好,现在的我已经,没有喜欢的人了。
……
在这一年的东京生活中,我曾经喜欢过两名女孩子。
第一个是婚礼上的沙织。
她那天真的很美,面对一无是处,相貌平凡,只会宅在家写小说的万年宅男来说,她像是天使般降临到了我的身边。
而那份喜欢,仅仅维持了半天。
当她将有沙带回家时,我的第一反应并不是失望。
而是……果然是这样。
没有人会喜欢我这种没有特长,又不与人言的阴暗家伙。
即便如此,她还是将我照顾的很好。
除了“不喜欢我”之外,她真的很好。
我逐渐接受身为“最上和人”的自己,也正是那段时间,有沙一直陪伴在我身边。
我想我是知道的,我并不是想找一个多么优秀,多么美好的女孩子。
仅仅只要陪伴在我身边,包容我的孤独,一个普通,平凡的女孩子就好。
孤独这个词不是针对周围的人口密度,而是个人的精神境界。
不管别人离自己有多近,只要不把对方当做同类,心中的渴望就无法得到满足。
我想要,找到那个散发着孤独感的同类。
有沙很好,她不孤独,她也没有包容我的孤独,而是用圣洁的光辉,将它驱逐了出去。
我本以为这样的状态会永远持续下去,天真的以为自己这种人,也能获得幸福的眷顾。
但出现在有沙身上的变化,令我始料未及。
我这才深刻注意到,她是如何看待我的。
我的谎言,我带给她的不安,我所做的每件事,都成为促使她内心的黑暗滋生的催化剂。
渐渐的,她看我的眼神,除了爱之外。
还有不容旁人玷污的,赤裸的占有欲。
仿佛我并不是活生生的人,而是她的所有物。
正因为她将自己定位成我的所有物,所以也希望我能成为她的所有物。
可是我从未将她当成是物件来看待。
我也,没办法做到她那种程度。
曾经是个富有勇气,正直,善良的女孩子。
被我抹杀了。
现在的清水有沙,只是个深陷爱情漩涡,无法自拔的可怜女孩。
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