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世祖(一)(第1/17 页)

清朝的皇帝高阳 高阳 19 字 2024-02-18 08:18:17

世祖名福临,崇德三年正月三十生于盛京,生母即孝庄太后当时的称号为永福宫庄妃,太宗第九子。

太宗以博尔济吉特氏为皇后,即后来的孝端太后,崇德元年册立,称清宁中宫;同时以崇德元年以后出生的儿子为真正的皇子。孝端两侄,即孝庄与其姊,皆封妃;孝庄之姊封号为关雎宫宸妃,有殊宠。前一年七月,宸妃生子,行八,太宗为之行大赦。但就在世祖诞生前不久,皇八子夭折。否则,皇位将很难由世祖继承。

世祖即位时方六岁,顺治八年亲政,方十四岁。当时的满洲人,生理、心理皆早熟,这年八月行大婚礼。皇后是他嫡亲的表姊,为吴克善之女,长得很美,亦很聪明,但未几即被废,原因有二:奢侈,善妒。

这是世祖的欲加之罪。天子富有四海,一为皇后,极人间所无的富贵,是故皇后节俭为至德,以其本来就应该是奢侈的,此又何足为罪?

其次,善妒为妇女的天性,皇后自亦不会例外;但皇后善妒,疏远即可,绝不成为废立的理由。民间的"七出"之条,第六虽为"妒忌",但亦从未闻因妒忌而被休大归者。

然则因何被废?基本的原因是世祖对多尔衮的强烈不满;《清史纪事本末》卷七:

顺治十年,秋八月废后博尔济锦氏,降为静妃,改居侧宫;以后乃多尔衮于帝幼冲时,因亲订婚,未经选择故也。

所谓"未经选择",是后世的饰词,事实上立吴克善之女为后,当然是孝庄太后所同意的。父母之命,不得谓之未经选择。

《吴梅村诗集》中,有《古意》六首,孟心史以为即"为世祖废后而作",录其诗并释孟说如下:

争传娶女嫁天孙,才过银河拭泪痕。

但得大家千万岁,此生哪得恨长门?

孟注:"第一首言为立后不久即废,而世祖亦不永年。措辞忠厚,是诗人之笔。"按:宋朝"亲近侍从官称天子为大家"。末句用汉武陈皇后"长门赋"典故。谓为世祖废后而作,信然。

豆蔻梢头二月红,十三初入万年宫。

可怜目望西陵哭,不在分香卖履中。

孟注:"第二首言最早作配帝王,玉帝崩时,尚幽居别宫,退称妃号,而不预送终之事。"按:废后于顺治十年八月"降为静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