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第1/6 页)

英雄赞歌原唱 约西亚 367 字 2024-02-19 06:44:16

所以走战士途径的人,总能早早就开始展现实力,历代的英雄也是如此,比如梅维斯也走的是战士途径中的枪师职业,小时候就已经可以力敌魔狼。

而法师途径,因为将灵转换为魔力的这一过程极其苛刻,所以晋升非常的困难,大部分发誓究其一生,都被困在导师级。

最年轻的法师英雄,出名的时候也有二十二了,而梅维斯可是七岁就已经成名。

不过正所谓穷其道者归处亦同,虽说发力期略有不同,但到了最顶尖以后,实力也都不相上下。

只是普遍的情况下,战士们在前期时战斗会更有优势,法师们到了后期破坏力则是远凌驾于同等级的战士之上,这点毋庸置疑。

对梅维斯而言,眼前这位导师级的战士,动作就和婴儿的胡乱挥舞差不多。

所以,一枪刺穿手腕,将尖刀挑飞,简直比喝水还容易,梅维斯甚至中间还闲着无聊挽了个枪花,可惜没人看到。

“不来了吗?”梅维斯眯眼笑着,许久没有和别人练过的小英雄,如今玩心大起,想要让对方在主动进攻过来,“刚刚的挥击其实还算不错,可惜,动作太慢,持刀的动作也不对,发力方式看上去也很蠢,如果在努力一点的话,说不定就能碰到我了。”

才怪啊。

不光是洛丽亚这么想,就连一瞬间被挑落尖刀的中年大叔,也是这么想的。

作为刀口舔血,时时刻刻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的佣兵,能活到现在最重要的优点,就是能快速分辨实力,眼力劲是佣兵们能活长久的主要因素。

所以大叔立刻举起双手,示意自己没有放弃抵抗,“我,我有眼无珠,您大人有大量,轻放过我一码,我上有老下有小,家中两个妻子身体都不好,我实在没有办法才会接这种委托,并没有故意害人的想法……”

“不是要杀了他吗?”

“我们佣兵,又不是刺客组织,一般情况公会是不会发布刺杀任务的,这次的任务只是把他带回去而已,真的没有要杀人的意思,你看这个,这个是任务单……”

像是要赶紧解释清楚一样,刚刚还想要说教的大叔马上摆出了客气的笑容,将怀里的任务单递了过去。

梅维斯瞅了一眼,大部分的字她都不认识,作为当年辍学的学生,本身梅维斯就算是半个丈育,加上到如今文字有了很多的变化,认不清实在是很正常。

好在作为认真学习文字的洛丽亚,基本都能认全,确认了这位佣兵大叔确实只是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