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希望还是有的(第2/6 页)

事情,这些年来都不知道有多少了!偏偏国人还真吃这一套!像当年《我的野蛮女友》红了,无数的小电影公司跟风拍“野蛮”系列,尽管不可能请到周智豫和何颖玉,但随便找个小生找个小花旦一凑,故事胡编乱造一番,就顶着《我的女友好野蛮》这种名字上了。

甚至人家的女主角都叫可颖玉,海报上还把“可”字印的很小!更好笑的是,一个女孩因为名字也叫何颖玉,而且相貌也还过得去,于是,她没学过一天表演,居然就成了一部电影的女主角——因为上映的时候,人家可以在电影院里公然打出“何颖玉”主演的牌子来!

你能怎么办?

告?

人家根本不怕你!

电影花个几十万到一两百万,也就是几周到一个来月的工夫就拍完剪完上映了,票房卖个几百万,妥妥的赚一大笔,你告,人家就陪你打官司呗,一审,二审,官司打上几年,结案了,对方承认侵犯了你的一定商业利益,法院也判对方赔给你三十五十万的,然后,没等拿到赔款,对方公司宣布倒闭了。

甚至很多时候,拍这种片子的公司背后,本来就是院线方在撑着,他们甚至不考虑把片子拿到其它院线发行上映,就自己拍出来了,拿个上映许可,然后就在自己的电影院里填充一下淡季时候的放映厅,简直是怎么算都是赚的。

而且,那是院线呀,那种公司制作一些公然侵权的电影,你都不好非得硬要去告,一告,就把院线给得罪死了!

哪怕是到了最近一年多,自己已经不怕得罪任何人,哪怕是院线!但对方该怎么办怎么办,你的电影来了,人家上映,但该侵权继续侵权,官司该打就继续打,你也拿他没办法!

不过还好,法律终归是越来越完善的。

而且最近大半年,据说文化部那边开始收口子了,出于对明湖文化的一系列特殊照顾,很多明显就是跟风的一些电影,从立项拍摄之初,文化部那边就不给你拍摄许可了,自然做这种事情的公司,也就少了些。

……

不知道什么时候,隔壁座的两位老兄酒足饭饱之后的侃大山,终于结束了,他们结了账走人,李谦和程素瓶这边,才又重获安静。

程素瓶还特意探出头来看了一眼对方的背影,笑着问李谦,“那么使劲儿的拍你马屁,不招揽一下?指不定是个大才呢?”

李谦笑笑,“才华未必就没有,但我觉得,那样是不是有点太不要脸了?”

他比划着手势,“拍我的马屁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