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5章 工作室(第2/6 页)

已经成立了少则五六年,多则七八年。

甚至再往前推,明湖文化的前身本来就是李谦工作室。

时至今日,随着很多明星的个人工作室的创立,这已经成了一个潮流。

简单来说就是,市场越来越大,著名演员、著名导演的市场影响力越来越大,所以,他们已经不满足于仅仅拿一点片酬了,他们迫切地希望能够以工作室的方式参与到整个市场的运作中去,把自己的名气、能力,和手里多年积攒下来的一些资本,换回更多的话语权,和更多的利益。

但明湖文化一直都没有个人工作室。

严格来讲,此前的明湖文化所执行的发展路线和公司框架,一直都是走的近似“大片场”的方式。

这种“大片场”的发展模式,在曾经的好莱坞,在李谦曾经经历过的那个时空从六十年代一直到八十年代的香港,都曾一度盛行。

这种模式,是一家大公司以极强的输出能力、极强的制片能力建立起一种可以从制片到播出或放映都完全能够自给自足的一条龙式产业链条,从而形成一种影视的闭环生态。

在这种大片场模式之下,所有的人,从编剧、导演,到演员,到幕后工作人员,全都是制片厂的普通工作人员,大家都是拿工资的,充其量有奖金,片酬一说,根本就无从谈起——在另外那个时空的香港,邵氏的大片场,就是如此。

但明湖文化的“大片场”,与此又有着很大的不同。

明湖文化拥有自己的从编剧、制片、导演、演员、幕后、后期制作、音乐制作,到发行、上映的这一整套影视作品生产和输出链条,旗下养了整个生产链条上所需要的大批的专业人员——从导演、编剧到演员,到灯光、到剪辑师等等,不一而足,每个环节都可以自己解决。

但明湖文化执行的是底薪加片酬的签约模式。

而且明湖文化并不“闭环”。

拿演员这一块来说,明湖文化自身签下了几十位演员,但这些演员不可能老是扎堆儿出现在各种电视剧或电影上,所以明湖文化在演员方面的发展思路就是,任何一部影视作品,我只抓主要,放弃次要。

每部戏,男女主角和重要配角,只要有可能,就尽量选用自己公司的签约演员,但并不完全排斥其它公司的演员。而对于自己旗下的签约演员,公司也是非但不会封闭,反而积极地鼓励大家出去外面接戏。

这是一种流动性极强的半闭环模式。

严格来讲,这种发展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