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篇 刺杀 27春天的蒲公英(第2/10 页)

得太过火了,已经不值得医治。我蜷缩在床垫上,希望自己在血流不止中死去。

没这样的好运。到了晚上,血不流了,我感到浑身僵硬、疼痛、黏糊糊的,可还活着。我一瘸一拐地来到浴室,依照记忆,把水调到最柔和的一挡,不要泡沫和洗发露,然后胳膊肘放在膝盖上,手抱着头,蹲在那里,让暖暖的水流冲着我的身体。

<b><i>我的名字叫凯特尼斯·伊夫狄恩。我为什么没有死?我应该已经死了。我死了对大家都最好……</i></b>

我走出浴室,站在门垫上,热风把我满是疤痕的皮肤吹干。没有干净的衣服可穿,甚至一条裹身体的毛巾都没有。回到卧室,我发现嘲笑鸟服装也不见了,在原来放衣服的地方放着一件纸质长袍。来自一个神秘的厨房的饭食摆放在那里,还有一个小盒,里面盛着需要我饭后服用的药品。我吃了饭和药片,把药膏抹在皮肤上。接下来,我就要好好想想该如何给自己做个了断。

我蜷缩着躺在沾满血迹的床垫上,并不觉得冷,可是身子光光的,只有一张纸盖着自己片片嫩肉的肢体。死并不是件容易事——窗户的玻璃足有一英尺厚。我倒是会打绳结,可是却没有地方吊绳子。我也可以把药片积存起来,然后吞下足以致命的剂量,但可以肯定,我是二十四小时受到监视的。就我所知,此时此刻我肯定出现在电视屏幕上,而评论员正在分析我杀死科恩的真正动机。在严密的监视下,自杀几乎是不可能的。这一次,凯匹特再次掌握了生杀予夺的大权。

我能做的只有放弃。我决定躺在床上不吃饭、不喝水、不吃药。去死,我也能做到。可是还有吗啡的脱瘾过程在拖我后腿。我现在不像在十三区的医院那样一点一点地减量,而是突然断药,我感到极为痛苦。以前的服用量一定很大,当毒瘾发作时,我浑身颤抖,感到钻心的疼痛,难以忍受的寒冷。我的决心就像脆弱的蛋壳一样被击碎了。我跪在地上,指甲在地毯上抓趴着,寻找着我在意志力未被击垮时扔掉的药片。我继而改变了自杀的计划,我要让吗啡把我慢慢毒死。到时因吗啡上瘾,我会变得骨瘦如柴、脸色蜡黄、眼窝深陷。这项计划我实施了几天,取得了不错的进展,可是意想不到的事发生了。

我开始唱歌,无论是站在窗边时,洗澡时,还是在睡梦中,我一直不停地唱,民谣、爱情歌曲、歌颂大自然的歌曲,不一而足。所有爸爸过世前教过我的歌我都唱。当然,自从他过世后,我的生活里已经很少有音乐。可令人吃惊的是这些歌我都能清楚地记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