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 别再去招惹他了(第1/4 页)

小说我与罪官不共戴天 杨九 100 字 2024-06-07 16:11:34

虽然程天这里没有什么突破性进展。

但好在杜宏在经过几天的思想工作后,终于被突破了心理防线。

坦白了他袭警抢枪就是受到郑鑫的指示,故意伤害刑侦大队前任大队长张金安。

有了杜宏的指认和口供。

这一下郑鑫是逃不掉了。

向检察机关提起诉讼,等待郑鑫的就只有法律的审判。

不过唯一让林翊有点遗憾的是,郑鑫并没有爆料一点其他事情,用来立功减刑。

郑鑫是林翊和现任一中队队长庞博,一起带着人亲自送去的看守所。

不过林翊却在看守所门口遇上了龙家海。

豪华的车队,清一色的西装男子。

地上摆着一些鞭炮和火盆。

看得出,这是要接某人出来的场面。

“老大,今天是龙小辉出来的日子。”

庞博在一边轻声的提醒着。

林翊了解的点了点头。

因为手里没有实质性证据,当初也只能给龙小辉定下一个阻挠执法的罪名。

拘留了七天。

而林翊一行人的出现,也自然引起了龙家海的注意。

当他看见林翊后,态度格外热情的走向了林翊。

“林大队,送人过来啊!”

龙家海此时与以前天差地别的态度,让林翊都有些感到不解。

不过这也并不代表林翊会给他好脸色。

“不,我来吃饭!”

林翊咧嘴一笑,你这问的不是废话吗?

老子带人过来不是送人,难道还准备送自己啊?

“呵呵,林少可真会开玩笑。”

龙家海尴尬的脸上闪过一丝恼意,不过敢怒不敢言的他却漏出了口风。

向林翊表达了,他已经知道林翊的身份。

听懂言外之意的林翊双眼微眯,凝目审视着龙家海。

这老小子,居然反应过来摸到自己的底细了。

“龙老板,私自调查他人,按照《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将会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林翊摆出一副认真的样子,大有一种马上就要把龙家海给送进去的样子。

“林大,误会,误会,是我在京城的一个朋友告诉我的。”

龙家海表情僵硬,赶紧做着解释。

但他也没胆量说出周子明的存在。

不然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