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8章 if线,假设最初普利斯被蝙蝠家收养。(第3/5 页)

如何一人扮演狼人杀 颜荀 240 字 2024-02-18 22:25:21

这么想着,提姆毫不犹豫向学校请假了,然后戴着棒球帽背着小书包,在布鲁斯醒来之前就前往了大都会。

大都会和哥谭很近,提姆并不担心自己的安全。在哥谭或许他还得小心点,但是大都会的话,实在遇到自己无法解决的,喊一声超人就行了。

当然,若非必要,提姆也不会那么做。

大都会大学和哥谭大学是截然不同的感觉,当然,提姆还没有上大学,他只是单纯的凭借纸面资料做出的判断。最明显的一点就是——大都会大学阳光高照,整个学校都透着一股积极向上阳光热情的感觉,像是在欢迎每一个来到这里的人。

这是哥谭绝不会有的气场。

提姆调查了交换生的课程,这个点,如果瑟维利安·沃尔夫认真上课的话,应该还在教室里。

提姆有认真想过自己应该怎么套话,也预想过对方看到自己之后的所有反应。

但是提姆完全没有预料到这个。

在好不容易下课,提姆看着抱着书三三两两一起从教室出

来的大学生们,一眼就捕捉到了戴着眼镜、正低着头看着手机的金发少年。

大都会的阳光照射在那柔软细腻的毫无瑕疵的金色卷发上,碧绿的眼睛被粗框的眼镜遮了大半,眼镜上倒映着手机的微光,似乎看到了什么不能解决的疑惑,金发青年微微皱眉,抬起头扫视了一圈周围。

也就是在这个时候,金发青年和背着小书包的黑发男孩对上了视线。

一秒,两秒,三——

金发青年缓慢地眨了一下眼睛,又眨了一下眼睛。

然后毫不犹豫,转头就跑!

提姆:……?

提姆:???

提姆一时间也顾不上其他问题了,同样下意识追了上去。

于是大都会大学的草地上,就出现了这样奇妙的一幕,一个金发青年被一个比他矮了不止一截的黑发男孩追得上气不接下气,最终撑着大腿气喘吁吁道:“不是、我——你、你到底为什么追我?”

提姆甚至没有大喘气,他无辜极了:“明明是你先跑的?所以你到底为什么要跑?”

金发青年露出了一个堪称茫然的表情:“我也不知道,但是我有一种直觉,一旦被你抓住的话,我的未来会不见天日。”

提姆:“……嗯?”

瑟维若有所思:“我灵感还挺准的,总觉得靠近你之后会很麻烦。”

这是普利斯马甲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