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律师(第1/4 页)

乔治·梅休是个谨小慎微的人,说话时总是不置可否。

当然,他记得那个案子,只是记得不那么清楚了。案子是他父亲经手办理的,他自己当时只有十九岁。

是的,这件案子引起了很大的震动。因为克雷尔太出名了。他的画作都很杰出,确实非常杰出,其中两幅还收藏在泰特美术馆[1]。当然这也并不是说就意味着什么。

他希望波洛先生海涵,但他实在不明白波洛先生怎么会对这件事情感兴趣。哦,是因为那个女儿!是吗?真的吗?她在加拿大?他还一直听说她在新西兰呢。

乔治·梅休不再那么刻板,而是变得随意起来。

对于一个女孩儿的人生来说,这件事情的打击很大。他对她深表同情。说真的,她要是永远都不知道真相可能会更好,不过,现在说这些已经没有用了。

她想要知道?是啊,不过还有什么可知道的呢?当然,可以看看审判的报告,不过他本人确实是一无所知。

不,恐怕他并不认为克雷尔太太有罪的结论还有什么疑问。当然她那么做也有一些理由,和这些艺术家共同生活往往是很难的。就他所知,克雷尔总是和这样那样的女人纠缠不清。

而她本人可能也是那种占有欲比较强的女人,无法接受事实。若是在今天,她只要跟他离婚,翻过这一页就可以了。

他又小心翼翼地补充道:“让我想想看,呃,我相信,现在的狄提斯汉姆夫人就是当年案子里的那个女孩儿。”

波洛说他也相信就是她。

“报纸上会不时提起这个,”梅休说,“她是离婚法庭的常客。我想你应该知道吧,她很富有。在狄提斯汉姆之前,她嫁给过一个探险家。她总会多多少少地引起公众的关注,要我看,她就是那种喜欢坏名声的女人。”

“也可能她就是个偶像崇拜者呢。”波洛提议道。

这个想法令乔治·梅休很不舒服。他只是将信将疑地接受了。

“啊,也许吧,是,我想也可能是这种情况。”

看起来他正在心里反复地揣摩这个想法。

波洛说道:“这么多年来,一直是你们事务所代理克雷尔太太的事情吗?”

乔治·梅休摇摇头。

“恰恰相反。乔纳森-乔纳森才是克雷尔家的律师。但在当时那种情况下,乔纳森先生认为他无法很好地代表克雷尔太太办理这桩案子,于是就和我们,准确地说是和我父亲商洽,让他接手。波洛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