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梦过程的心理学启示 四 梦的功能(第2/2 页)

然互不干涉。一个人醒过来很快又会睡着,这和人在睡梦中赶走苍蝇是一样的,这种觉醒状态是特定的。“睡眠欲望”的满足与保持意识对潜意识的监控,二者之间可以和平共处。

每个特殊的潜意识兴奋过程都有两种结果:在兴奋过程不被触动的情况下,强行突破,转化为行动;被前意识束缚住,不能任意妄为。潜意识欲望一直是活跃的,只是它在白天的活动不被人发觉。如果睡眠状态一直持续,潜意识欲望就会独立构成梦境唤醒前意识。如果任由这种情况发展下去,梦中的潜意识欲望就无法继续加以约束。

正常人通过前意识完成这个工作,第二种可能在梦中实现了。来自潜意识的精神能量受到意识中兴奋的指引而变成知觉,然后与梦结合在一起,约束了梦的潜意识兴奋,避免它变成干扰的行动。也就是说,做梦者醒来一会儿,就把干扰他睡眠的“苍蝇”赶走了。这是个方便的好办法——先让潜意识自由行动,借助回归形成梦,借助少量的前意识工作就可以控制潜意识。

潜意识欲望失去约束的危害可以在神经症(特别是癔症)患者身上得到验证。潜意识是永久存在的。导致疾病发作的那些潜意识思想通道,只要在以后施加一定程度的兴奋就可以再次通过。更有甚者,30年前所经受的耻辱,只要它能接近潜意识的情绪源泉,这种体验就会立刻在患者身上呈现出来。精神治疗的目的,就是要前意识重新支配潜意识,这是唯一的办法。否则,兴奋只能在发作中获得释放。

梦本是个没有特殊意义的过程,通过各种心理力量的交互作用,使它获得了某种功能。这种功能就像一个安全阀门,把潜意识中一直不受约束的兴奋放在前意识的控制范围内,既承担了释放潜意识兴奋的作用,又保证前意识的睡眠继续进行。这样的妥协方式,保证了它为意识和潜意识两个系统服务,同时满足两个欲望。

当然,这种保护睡眠的功能也有可能会失败。如果潜意识欲望的满足强烈地刺激了前意识,并干扰了睡眠,也就破坏了原有的妥协关系。这时候,梦就不再是睡眠的保护者,而是干扰者了。这方面的典型是焦虑的梦。限于篇幅的关系,在此不再过多说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