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第一章(第2/12 页)

杀死一只知更鸟国语版 哈珀·李 24 字 2024-02-18 08:33:46

但芬奇庄园却能生产出一切生活必需品,只有冰块、面粉和衣服是用河船从莫比尔运来的。

南北战争把西蒙的子孙后代劫掠一空,只剩下土地。假如西蒙还在世,除了对这场战乱表示愤慨之外也只能无可奈何地摇头了,但我们家族靠土地为生的传统一直保持到二十世纪才被我父亲这一代人打破:我父亲阿迪克斯· 芬奇跑到蒙哥马利注去读法律,他的弟弟到波士顿学医,留下来照料庄园的只有他们的姐妹亚历山德拉——她嫁给了一个沉默寡言的男人,那个男人大部分时间都躺在河边的吊床上,满脑子想的都是他布下的串钩上是不是挂满了鱼。

我父亲取得律师资格之后回到梅科姆镇开业。梅科姆镇在芬奇庄园以东约二十英里,是梅科姆县政府所在地。阿迪克斯的办公室在县政府大楼里,里面除了一个衣帽架、一只痰盂、一副棋盘和一本洁净如新的亚拉巴马州法典之外,几乎再没有别的东西。他最早的诉讼委托人是梅科姆县监狱里最后两个被处以绞刑的家伙。阿迪克斯极力劝说他们接受州政府的宽大处理,接受二级谋杀的罪名,以免去一死,可他们是哈弗福特家的人——在梅科姆县,这个姓氏和“蠢驴”是同义词。据说哈弗福特兄弟俩是因为听说一匹母马被无故扣押,产生了误会,竟然动手打死了梅科姆县的头号铁匠,而且还是当着三个证人的面打死的。他们固执地认为,只要一口咬定那个“婊子养的”是自找的,就是理由充分的辩护词,所以坚持要对一级谋杀指控提出无罪抗辩。如此一来,阿迪克斯就帮不了他的委托人什么忙了,只好在他们上路的时候陪在现场。这件事大概是他后来对刑事诉讼深恶痛绝的开端。

在梅科姆镇执业的头五年,阿迪克斯在省吃俭用上最下功夫,接下来的几年,他用自己赚的钱资助弟弟完成了学业。约翰· 霍尔· 芬奇比我父亲小十岁,他选择去学医是因为正赶上棉花卖不出价钱来。不过,等到阿迪克斯帮助杰克叔叔站稳脚跟、自食其力之后,他从法律业务中获得的收入还是相当不错的。作为一个土生土长的梅科姆县人,他喜欢梅科姆镇;他熟悉这里的人们,人们也熟悉他;因为西蒙· 芬奇历来都是勤恳经营,阿迪克斯几乎和镇上的每个家庭都有血缘或姻亲关系。

梅科姆镇很有些年头了,在我最初的记忆里,它是个疲疲沓沓的老镇。一到下雨天,街道就成了红色的烂泥坑;人行道上杂草丛生,广场中央的县政府大楼摇摇欲坠。不知为什么,那时候的天气似乎比现在热:一条黑狗在夏天的日头底下备受煎熬;套在大车上的骡子瘦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