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百二十四章 河道来人(第2/3 页)

“修堤需柳苇,桩木,土方,大料,除了土方可在堤旁随处而取,其余都要用钱。”

“如柳苇就是柳树芦苇,平日都依时存贮于河岸,由老百姓种植,朝廷用柳苇要补偿百姓地价,每土一方,给银一钱两分。”

“至于桩木以来自江浙最佳,石料以来自南湖诸山最善,但从这两处运来,其价太贵。问临近各县各府采买,也不是不行。但即便就近采买,所费仍巨,还不算桐油,糯米,灰钉铁等等。”

“唯一庆幸的就是五千余民役的雇役银,他们都答允可以等秋后再发。这是老百姓们对司马之信任,否则上一次朱司空亏银之事后,百姓已是很少肯让官府赊账。”

黄越所说的朱司空,就是前工部尚书朱衡,朱衡在隆庆六年时以左副都御史,经理河道。

朱衡乃与潘季驯并论的廉臣能臣,在河南时治理河道政绩卓著,但就是这样一位名臣,堂堂工部尚书竟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百姓围住府邸上门讨薪,于是成为官场笑柄。

而林延潮发给河工的雇役银,就是打算用青苗钱的利息支付的。

林延潮当初初衷,就是用青苗法借钱给有田的百姓去安心种田,专心生产,不用被迫服河工役,让没田的百姓修河堤,以工代赈。

再用青苗法的利息钱,来支付雇役银。

这初衷本是很好的,但也要民役们肯信任官府,因为要拖到秋后青苗钱收上来后,百姓才能拿钱。但出人意料时,归德府内治下的老百姓,没有一人怀疑林延潮的信用,用行动来表示支持。

不过老百姓肯支持是解了林延潮燃眉之急,但河工料木又是一个大难题。

林延潮对黄越问道:“能不能说一说,让那些料木商赊欠一二,待秋后再还。若是能答允,本官承诺明年河堤岁修还是找他们。”

黄越是知道林延潮的底细,同知署的官方账面上,也就五万两河工银。这还是林延潮暂署知府事后,从府里户房直接转入同知署的账上,否则按照官场截留的规矩,这五万两能有三万两到手中就算不错了。

这五万两银子有一万二千两先拨到黄越手中,剩下三万八千两都存入了农商钱庄的账目上。

这三万八千两以青苗钱的名义贷给老百姓,两成五利息收回,那就是四万七千五百两,就算一年内拿不到这么多,但也可从钱庄里拿钱先垫上。不过这钱若只是修遥堤,堵住去年被河水冲垮的三处决口那还能富余个万余两,但要修建百里缕堤却是差了老鼻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