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2章 真正的法治(第2/4 页)

有必要,秦致远需要经常性的视察,以显示自己的存在,否则的话秦致远在自己的国民心中有几分存在感要打一个大大的问号,那可不是个好兆头。

几乎每到一个地方,秦致远首先要去的地方就是驻军的军营,听取军事主官的汇报,和战士们聊天,倾听战士们的心声,确实解决战士们以及他们的家属生活中的难题,这是秦致远的主要工作。

同时要视察的,还有正在建设中的工厂,以及现有的国家农场,望海州的钢铁厂和大庆的油田的视察的重中之重,苏禄岛上的造船厂也是重点,这里以后将会生产兰芳国内的大部分民用船,其中包括集装箱货轮。

好吧,关于这个集装箱货轮,这在将来将是兰芳海运的主要力量,最关键的一点是,很多货轮只需要简单改装,马上就会变成一艘航空母舰。

20世纪初的航母,并没有多少技术含量,千万别和21世纪的航母相比较,目前的航母甚至只是在货船顶部增加了一个贯穿甲板,就成了飞机母舰。

而在苏禄岛建造的货轮本身就会拥有贯穿甲板和起重机,这样的货轮改装起来更方便。

在兰芳目前正在兴建的众多项目中,除了大庆市的油田,基本是都是秦致远私人所有,比如钢铁厂和船厂,这其实都是秦致远的产业,兰芳政府有收税的权利,但所有的盈利都归秦志远支配。

对此,黄博涵他们并没有异议,因为在得到这些机器的过程中,兰芳政府几乎没能帮得上什么忙,所有的关系和资金,都是秦致远一力承担。

兰芳可是个在宪法上明明白白的写着“尊重私有财产”的国家,秦致远对这些工厂的所有权,不管是从法律上还是实质上都有充足的理由。

话说在制定《宪法》时,兰芳内阁就充分考虑到对私有财产的尊重,以及对国有财产的划分。

在兰芳,所有的土地都是国有,甚至是已经送给秦致远的蓬莱岛,严格说来都是兰芳的土地,秦致远拥有使用权,但没有“完整的”支配权。

这个所谓“完整的”支配权,含义有点复杂,比如说如果秦致远看黄博涵比较顺眼,可以在蓬莱岛上划出来一块土地,送给黄博涵让他建设别院,这是可以的。

但秦致远不能因为自己的法国国籍,就把整个蓬莱岛送给法国,这不行。

除了土地之外,兰芳地下的各种矿藏以及所属海域内的各种水产品和海底的矿藏,都是属于兰芳所有,兰芳国民在取得兰芳政府的同意后,可以使用土地,也可以开采矿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