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页(第1/3 页)

序跋及其它 张爱玲 4 字 2024-03-01 13:11:32

自己觉得扮戏特别美艳,那是舞台的魅力。“舍不得他们走”是不愿失去她的观众,与通常的 the party is over酒阑人散的碉帐。这种留恋与施亥同学夜游车河一样天真。“疯到天亮”也不过是凌晨去吃小馆子,雨中步行送两个女生回去而已。域外人先生不知道怎么想到歪里去了:

我但愿是我错会了意,但有些段落,实在令我感到奇怪。例如她写王

佳芝第一次化身麦太太,打入易家,回到同伙处,自己觉得是“一次空前

成功的演出,下了台还没下妆,自己都觉得顾盼间光艳照人。她舍不得他

们走,恨不得再到哪里去。“然后又”疯到天亮“。那次她并未得手,后

来到了上海,她又“义不容辞”再进行刺杀易先生的工作。照张爱玲写来,

她真正的动机却是“每次跟老易在一起都像洗了个热水澡,把积郁都冲掉

了,因为一切都有了(缺“个”字)目的。“

句旁着重点是我代加。“回到同伙处”显指同伙都住在“麦家”。他们是岭南大学学生,随校迁往香港后,连课堂都是借港大的,当然没有宿舍,但是必定都有寓所。“麦家”是临时现找的房子,香港的小家庭都是佐公寓或是一个楼面。要防易家派人来送信,或是易太大万一路过造访,年轻人大多令人起疑,绝不会大家都搬进来同住,其理甚明。这天晚上是聚集在这里“等信”。

既然算是全都住在这里,“舍不得他们走”就不是舍不得他们回去,而成了舍不得他们离开她各自归寝。引原文又略去舞场已打烊,而且邝裕民等根本不跳舞——显然因为态度严肃——惟有冒雨去吃大排档一途。再代加“然后又”三字,成为“然后又疯到天亮”,“疯到天亮”就成了出去逛了回来开无遮大会。

此后在上海跟老易每次“都像洗了个热水澡,把积郁都冲掉了,因为一切都有了‘个’目的”,引原文又再度断章取义,忽视末句,把她编派成色情狂。这才叫罗织人人于罪,倒反咬一口,说我“罗织她的弱点”。

一般写汉奸都是獐头鼠目,易先生也是“鼠相”,不过不像公式化的小说里的汉奸色迷迷晕陶陶的,作饵的侠女还没到手已经送了命,侠女得以全贞,正如西谚所谓“又吃掉蛋糕,又留下蛋糕”。他唯其因为荒淫纵欲贪污,漂亮的女人有的是,应接不暇,疲于奔命,因此更不容易对付。而且虽然“鼠相”,面貌仪表还不错士—这使域外人先生大为骇异,也未免太“以貌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