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荆棘鸟劫掠团(第1/3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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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系某处黯淡的星空,漆黑宇宙里漂浮着一座人造空间站。

从空间站的造型来看,应该是过去用于矿物中转运输的型号,航行在宇宙中的工业货舰可以在途径这个空间站的时候稍作休整,水手们喝杯啤酒,找个女人,补充燃料之类。

如今这个空间站已经废弃,被一群劫掠者占领,空间站两侧画着巨大的飞鸟型图案,说明占据空间站的人来自荆棘鸟劫掠团。

在银河系,劫掠团和星盗团还是有明显的区别的,星盗团从不去陆地,只在星空中拦截那些货舰和客运飞船,而劫掠团为了抢劫可以去任何地方,只要能抢到值钱的财物就可以。

总的来说,劫掠团是在星盗团基础上发展来的一种暴力团体,比传统的星盗团行为更加恶劣,实力也要强大一些。

四星级超能力者,荆棘鸟劫掠团的军师笛福走过一片狼藉的大厅,强盗们通常有三大爱好,金钱,女人,烈酒,荆棘鸟劫掠团也不例外,一群刚抢来的少女被喝多了酒的兄弟们按在地板上,玩着一种叫做醉鸡的游戏。

这种游戏很简单也很粗野,拿刀子逼女人喝酒,喝到烂醉如泥之后,自然会发生更加不堪的一幕。

笛福微微皱眉,他并不喜欢这种粗野的游戏,但他也不会阻止弟兄们,如果不是可以胡作非为,又有大把的钞票,哪个超能力者会甘心做一名强盗?

对劫掠团来说,平时再怎么胡闹都无所谓,只要该上战场时候能豁出去就可以。

笛福穿过大厅,来到团长卢卡斯的办公室,只见卢卡斯此刻已有了三分醉意,怀里搂着两个衣不蔽体的小妖精,裸着胸膛,露出身上的刀疤和古铜色的肌肉。

这世界上的强盗有两种,一种是犯了罪走投无路,逼不得已投身劫掠团,就像笛福,他是劫掠团智商最高的存在,他的衬衣永远都是白色的,一尘不染

还有一种是天生的强盗,就喜欢混乱,疯狂,过刀口舔血的生活,就像卢卡斯,一个天生的强盗坯子,鲜血和烈酒才是他的最爱。

从某种程度来说运筹帷幄的笛福更适合领导一支军队,但可惜这里是劫掠团,在这里智慧说了不算,拳头硬才算。

“军师来了,找我有事?”卢卡斯有些不舍的推开两具白嫩的胴体,挥手把她们撵了出去,示意笛福在自己对面坐下。

笛福坐定之后沉声说道:“客户催促咱们抓紧时间动手,地球联邦很可能要开发出c级史前遗迹,如果地球联邦拥有c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