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葬人盛宣怀(第1/2 页)

皇族内阁之中,新上任的内阁邮传部大臣盛宣怀毛遂自荐,扮演了这个伟大的角色。

自从袁世凯掀起修铁路高潮以来,清政府基本上就认定了“要想富、先修路”的模式。但并非所有的铁路都能像袁世凯修京张铁路那样自行筹资、自行设计,大部分铁路都得跟外国人借钱修。因为朝廷没有足够的钱,毕竟有那么多的赔款要还、有那么多的贪官要养。

但借外债修路也有两个巨大的缺点:

一是有损铁路主权,譬如管理权归对方。

二是借款必须以铁路产业作为抵押,如果到期不能还本付息,对方将把铁路占为己有。

眼见于此,以立宪派为代表的士绅们站起来带头疾呼:拒外债、收路自办,多省督抚起身响应。

没办法之下,清政府同意由各省自己筹资修建铁路干线。

具体做法是,清政府允许各地招商局以招商的名义,吸纳民间资本入股修建铁路。所以各地都成立了很多商办的铁路公司,从民间吸纳了不少的资金。

此事自是少不了立宪派的掺和。像张謇的好几个熟人都是跟铁路有关的大佬,如浙江铁路公司总理汤寿潜、湖北铁路协会会长汤化龙、四川“川汉铁路改进会”会长蒲殿俊、首倡湖南“铁路股东会”的谭延闿。补充一句,谭延闿的老爸之前作为龙套出现过,他是两广总督谭钟麟。

然而,只能用八个字来形容这种商办铁路公司——热情可嘉,方法不对。

经费不足不说,造路也缺乏全盘规划,连对接铁轨的宽窄都不同。这样一来,修路的效率自是极其低下。

更可恨的是,不少腐败分子趁机中饱私囊、贪污公款,导致公司迟迟不能赢利。如四川铁路更是亏损达到三百万两白银之多。

出现如此糟糕的局面,对于在内阁之中分管修路这一块的邮传部大臣盛宣怀而言,于公,他必须站出来说话,想个解决办法;于私,他有一番盘算——筑路需要大量的铁轨,肥水不流外人田,可以交给自己的汉冶萍公司生产,而且修路肯定还要找西方银行借款,自己也可以趁机赚点回扣。

于是,1911年5月9日,盛宣怀为了推进“修路致富工程”,宣布实施“铁路干线国有政策”,决定将“路权”收归国有。

所谓的路权其实主要都是些半拉子工程。他希望以外国银行入股的形式解决资金问题,同时将修筑权交给外国公司,来解决贪腐横行、建设效率低下的局面,迅速建立国内的铁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