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曲:永恒之人(第1/5 页)

“嘿,贝伦。这里有条路……好奇怪,我们在这片森林里狩猎了这么久,怎么从来没见过这条路?”

“那有什么好奇怪的,野火烧掉了一些树丛,如此罢了。说不定这只是条野兽走的小径。”

“我们走走看吧!如果这是条野兽的小径,我们也许可以找到一头鹿。我们出来狩猎一整天了,一点收获都没有。我讨厌空着手回家。”

她不等我回答,转身走上小径。我耸耸肩跟了上去。今天,冬日结束后的第一个温暖日子,在野外感觉十分舒适。太阳暖洋洋地照在我的肩膀和脖子上。要走过这片刚被野火烧过的森林十分轻松,没有藤蔓会绊住你,也没有树丛会拉扯你的衣服。闪电,也许是去年秋天的那场大雷雨。

我们走了那么久,我终于开始觉得累了。我错了,这不是野兽走的小径。这是人走的路,而且年代久远。就像平常一样,我们不可能会找到什么猎物。大火,然后是严寒的冬天。野兽们不是死了就是逃了。今晚可能又没新鲜的肉可吃了。

又走了更远。太阳现在正高挂天空。我又累又饿。四周没有任何生物的踪迹。

“我们回头吧,妹妹。这里什么都没有……”

她停下脚步叹气。我看得出来,她又热又累,而且还十分失望。她太瘦了。她工作太辛苦了,除了做女人的工作之外,还得兼做男人的。正值她理当在家接受追求者的爱慕时,她出门来打猎。我认为她很漂亮。人们说我们长得很像,但我知道他们错了。这只不过是因为我们很亲近,比任何的兄弟姐妹还要亲近。因为我们非亲近不可,我们的生活太苦了……

“我想你是对的,贝伦。我看不见任何足迹……等等,哥哥……看那边,那是什么?”

我看见一团闪光,所有的色彩仿佛在阳光下混杂成一团,整个克莱恩的珠宝仿佛都跳进同一只篮子里。

她睁大眼睛。“也许这是通往彩虹的门!”

哈!可笑的想法。我笑了笑,却发现自己不由自主地往前跑。要跟上她很困难,虽然我比她高大强壮,但她的动作却快得像头鹿。

我们跑到了森林中的一片空地。如果闪电真的打在这片森林中,这里肯定就是那块被击中的地方。周围一片焦土,仿佛被高温的火焰烘烤过。我注意到这里曾有一栋建筑物——残破的柱子从地面伸向天空,仿佛是腐败的肌肉中穿刺出来的白骨。沉重的压力停滞在这个地方。这里寸草不生,可能也好一段时间不曾有东西生长过了。我想离开,但是我不能……